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升教师综合素养,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数字化转型,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14号)精神及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决定组织教师参加暑期研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全体教师(包括辅导员)
二、研修时间
2023年7月14日至8月28日
三、研修方式、平台
1.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2023 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以下简称专题研修),面向教师提供优质学习资源,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
2.报名、学习方式与课程设置等与 2022年暑假、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总体一致。
3.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选择相应学段报名、自主选学完成配套测试、获得相应学习时长。
四、研修内容
(一)通识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师德学习教育。
3.教字素养提升。
4.科学素养提升。
5.综合育人能力提升。
(二)分学段内容
6.提高学科教学能力。高等教育聚焦培养高校创新型教师队伍提供专题资源。
五、学时认定及学习证书
1.教师完成研修可认定 10 学时教师培训学时。第一阶段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4学时和第二阶段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6学时,合计10学时。
2.教师2023年6月-7月参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所获学时自动计入专题研修学时。
3.教师通过个人信息审核认证并完成研修任务后,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如,2022年暑期下载证书时间为:教师完成暑期研修,8月31日后,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给参训教师提供电子证书)。
4.教师参与暑期教师研修获得的学时,凭电子学习证书,计入我校教师培训学时。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各教学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教师参加研修。将暑期教师研修纳入教师年度培训规划,一体设计、一体部署安排。将暑期教师研修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资源,并注重专题研修实施效果。
(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各教学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确保通知到每一位教师,充分激发调动教师参加研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原则上要有2/3以上的教师参加培训。
(三)加强管理,确保教师研修实效。学校教师发展与培训中心将加强暑期教师研修的过程管理,通过管理员账号及时掌握教师学习进度,合理督学促学。
(四)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总结研修中的典型经验、创新举措、学习收获,形成典型案例,做好单位研修工作总结。
七、各教学单位统一报送材料
(一)2023年8月29日前报送:
1.电子版教师培训表(见附件);
2.电子版、纸质版(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暑期教师研修总结1份。
(二)2023年9月5日前报送:与教师培训表(附件)一一对应的参加培训教师获得的电子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丽
电话:13050292268
地点:勤公楼 308室
电子邮箱:1184195623@qq.com
附件:培训表.doc
人事处教师发展与培训中心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