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科技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以下简称“双师”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辽科院发〔2019〕135号)精神,现将“双师”教师聘期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期考核对象
2019年被认定的“双师”、没有参加过(2023年10月)聘期考核的教师(聘书时间为:2020年1月11日至2025年1月11日)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聘期考核合格的条件
聘期内,“双师”教师至少承担两门(或两次)以上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习实训、实验课程及其它的实践类课程,且完成以下任务之一,视为考核合格。
1.主持或参与专业领域相关的科技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项目1项及以上。
2.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挂职、实践、担任顾问等三个月及以上。
3.指导校级以上(包括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1项及以上。
4.在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与专业领域相关的活动中担任评委工作1次及以上。
5.获得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或技能等职业资格。
6.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权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权1项以上。
7.获得省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教学竞赛除外)三等奖以上,或作为主要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加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的技能型大赛一次以上。
8.获得行业内认可的或政府授予的技能型荣誉称号。
三、聘期考核的程序
(一)“双师”教师聘期考核由所在学院(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聘期考核对象填写《辽宁科技学院“双师”教师聘期考核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向考核单位提交考核登记表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
(三)各考核单位组建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要全面了解考核对象在聘期内的工作完成情况,认真审核被考核对象提交的材料是否具备聘期考核合格的条件,并在考核对象提交的考核登记表上填写考核评语以及考核结论,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四)各考核单位要将考核过程材料存档。
四、聘期考核材料报送及颁发聘书
将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附件2、《“双师”教师聘期考核汇总表》(附件3)各一份于2024年月12 日 2日前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与培训中心备案。
根据聘期考核单位考核结果,学校将对聘期考核合格人员颁发“双师”教师聘书。
联系人:孟丽 电话:13050292268
附件:1.2024年“双师”教师聘期考核名单
2.《辽宁科技学院“双师“教师聘期考核登记表》
3.《“双师”教师聘期考核汇总表》
4.《辽宁科技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人事处教师发展与培训中心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