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抚恤金领取流程

作者:人事与劳资科 编辑:人事与劳资科 发布日期:2019-10-25


一、办理停保申报

死者家属需携带死亡证明复印件交至退管处,由人事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终止参保业务。

二、领取所需材料

1. 死亡证明原件;

2. 火化收据原件;

3. 死者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页里);

4. 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页里);

5.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 委托书(如果死者的直系亲属不能全部到场领取丧葬抚恤金,可委托其中一位家属携带委托书领取,具体内容可参见附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都必须清晰可见

联系电话:024-43164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