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由本部门提报校长办公会,申请本校教师返聘管理岗位,人事处列席。
2. 校长办公会通过后签署《退休返聘协议》,协议一式两份,教师本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无需盖章)。
3. 部门人事员携协议到人事处备案,由人事处统一盖学校章。手续办妥后,协议人事处和教师本人各存一份。
4. 返聘管理岗位教师提前离职或协议期满离职均需提交《退休返聘人员解除聘用关系协议》到人事处进行备案,并于次月考勤报表中注明该教师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