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分工 |
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人事处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人事、工资方面的方针、政策;
3.负责组织制定学校有关人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人才引进规划及教师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学校机构、编制、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岗位考核与晋升工作;
7.负责指导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工作;
8.负责人员经费预算及工资、保险等签批工作;负责人事处办公经费使用签批工作;
9.负责与校内外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
10.负责组织政治和业务学习,定期召开处务会;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副处长(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1.负责完成学校人事制度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作;
2.负责做好机构、编制、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
3.负责专业技术岗人员、普通管理岗人员、工勤岗人员聘任、管理、考核及晋升工作;
4.负责临时用工、外聘(返聘)人员的聘任、管理、考核与服务工作;
5.负责教职工调配工作;
6.负责到龄人员的档案审核、认定、退休行政审批办理等工作;
7.负责安排上级部门各类报表及数据统计填报工作;
8.负责阳光校园平台相关工作的梳理,上传、审核工作;
9.负责上级部门关于“吃空饷”问题的防治和清查工作;
10.协助处长开展人事管理工作,为处长人事工作决策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和数据,提出意见和建议;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处教师发展与培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新进教师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开展助力教职工职业发展相关培训工作;
3.负责组织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考核、服务等工作;
4.负责柔性引进人才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教师下厂实践及“双师型”认定工作
7.协助处长开展教师培训等工作,为处长人事工作决策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和数据,提出意见和建议;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处下设: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及人才科、师资科、劳资科三个科室
(一)教师发展与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教师发展与培训中心业务岗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承担学校教师培训相关工作;
3.承担教师读博、博士后进站等提高学历学位相关工作;
4.承担有关教师发展方向各种报表报送工作;
5.承担全校教师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6.承担教师下厂实践工作,建库建档等相关工作;
7.承担全校教职工培训信息的汇总和更新工作;
8.承担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工作;
9.协助科室所有工作材料的收集、汇总并及时移交给部门相关档案人员;
10.承担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人才科工作职责
人才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公开招聘计划的汇总统计、请示、方案的撰写、材料的申报、报名审核、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生咨询、考察、体检、公示等一系列程序;
2.负责高层次人才(博士)及高端人才的引进、聘任、宣传、简历的统计、与应聘者本人、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等相关工作;
3.负责办理新入职教职工报到、各部门沟通、聘用合同签订、干部履历表、干部专审等工作;
4.负责新入职教职工人事档案的接收、审核、归档分类、移交等工作;
5.负责人才项目的信息发布、遴选推荐及入选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
6.负责省、市关于人才数据、人才工作的申报、协调等工作;
7.负责教职工校外各级荣誉、称号等申报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人才科科员岗位职责
1.协助科长完成公开招聘计划的汇总统计、请示、方案的撰写、材料的申报、报名审核、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生咨询、考察、体检、公示等一系列相关工作;
2.协助科长完成高层次人才(博士)及高端人才的引进、聘任、宣传、简历的统计、与应聘者本人、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等相关工作;
3.承担新入职教职工信息统计、报到、各部门沟通、聘用合同签订、干部履历表、干部专审编辑器填写等各项工作;
4.承担新入职教职工人事档案的接收、审核、归档分类、移交等工作;
5.承担人才数据库的维护,数据上报等相关工作;
6.承担国家、省、市关于人才数据、人才工作的记录、整理、申报、协调等相关工作;
7.承担教职工校外各级荣誉、称号等申报材料的整理工作;
8.协助科长参加各地线上线下招聘会议,引进人才等工作;
9.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师资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机构设置、编制及人员岗位设置、聘用管理以及人员调配等工作;
2.负责学校人员编制核定与管理,编制使用前核定单的申请、开具等工作;
3.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学校职称评聘和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组织学校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普通管理岗位人员、工勤人员晋级,工勤人员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及职称证书的办理;
5.负责职称评委库建设及校外各系列评审专家的推荐;
6.负责办理在校人员续聘、解聘、借调、辞职和调出,以及各类人员校内调动、转岗等工作;
7.负责到龄人员的档案审核、认定、退休行政审批、退休证办理等工作;及特殊人员劳动能力鉴定、退职、延退、提前退等有关工作;
8.负责离校人员的离校手续办理、协调等工作;
9.负责普通管理岗位人员、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
10.负责教职工数据库的管理、各类人员名册编制;
11.负责学校人员人事信息方面有关的报表、人事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12.负责省实名制编制管理系统及全国教师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13.负责外聘教师及返聘教师的管理工作;
14.负责提供人事信息、系统数据相关工作;
15.负责完成人社厅关于“吃空饷”问题的防治和清查工作;
师资科科长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学校职称改革和岗位设置与聘用的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人员编制核定与管理工作;
3.负责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的职务评聘及上报审批工作;
4.负责组织学校职称考试、评审晋级、普通管理岗位及工勤岗位晋级及职称证书的办理工作;
5.负责职称评委库建设及校外各系列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
6.负责教职工校内人事调动、离职、退职手续办理工作;
7.负责全校教职工到龄人员的档案审核及退休行政审批手续及延退、提前退等办理工作;
8.负责军转干部、复员军人的接收及安置工作;
9.负责全校普通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工作;
10.负责编制外员工的人事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专业技术、管理、工勤岗位人员的上册工作;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师资科科员岗位职责
1.负责在职证明的开出工作;
2.负责全国教师管理系统、省实名制机构管理系统的更新维护及核定单的申请、开具工作;
3.负责职工编码库的维护、教职工数据库的管理、各类人员名册制作工作;
4.负责外聘教师及返聘教师的管理工作;
5.负责教师管理方面有关的报表统计、人事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
6.负责各类职工、队伍建设等数据的更新和报送工作;
7.负责离校人员的离校手续办理、退休证办理及协调等工作;
8.负责完成“吃空饷”清查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劳资科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工资、保险、福利政策;
2.负责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的管理工作;
3.负责检查教职工考勤情况及请假审批等事宜;
4.负责教职工探亲报销路费和发放各种补贴、津贴的审批工作;
5.负责办理伤、残、亡教职工善后及遗属抚恤和遗属生活补助等工作;
6.负责教职工的劳动监察工作;
7.负责办理教职工的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相关工作;
8.负责公积金和保险基数核定及调整工作;
9.负责出具教职工收入证明;
10.负责工资系统的维护工作;
11.负责劳资、保险、福利相关报表统计工作。
劳资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复核工作;
2.负责省人社厅工资系统维护工作;
3.负责全校在编教职工各类社会保险的核定、测算、基数调整、相关业务申报以及政策解释等工作;
4.负责全校编制外用工工资核定和各类社会保险的核定、测算、基数调整、相关业务申报以及政策解释等工作;
5.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年审申报工作;
6.负责人员经费预算申报工作;
7.负责有关工资福利方面的日常统计及报表填报申报等工作;
8.负责组织制定劳资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文件方案等工作;
9.负责退休人员待遇发放、新待遇及统筹外一次性待遇计发、待遇停发等申报工作;
10.负责本处室日常办公事务;
11.做好各部门、本部门科室之间的协同工作;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资科科员岗位职责
1.在职、柔性引进、离休、遗属、特岗人员月工资表制作及存档;
2.各类临时工(管理岗、三处)及劳务聘用人员月工资表制作及存档;
3.负责丧葬费、伤残抚恤金、国务院等各种津贴、补贴的核算和审批工作;
4.在职人员年终奖金表制作及存档;
5.外(返)聘人员课时费表制作及存档;
6.薪级工资调整、公积金基数调整;
7.按岗位变动调整工资,按工资标准变动调整工资;
8.考勤记录表收集并存档;
9.收入证明、工资介绍信开具;
10.引进人才安家费、住房补贴落实;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资科业务岗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做到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效利用;
3.负责有关人事档案及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4.建立本处室相关工作的电子档案数据库;
5.学习和掌握档案业务知识和专业技术,不断更新观念,积极应用档案管理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6.坚持半年一次清点,核对库房档案存放情况,登记清点结果,做到账物相符;
7.配合档案馆工作,针对教职工需要调阅档案时,核对查阅人身份信息并完成借阅审批手续;
8.负责本处室办公室及所属房间防火、设备安全及用电安全情况;
9.负责本处室文印、印信、收发材料工作;
10.做好各部门、本部门科室之间的协同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